中央對貨車超載限載再出新規:
油罐車,槽罐車,重型貨車等均需注意!
交通運輸部發布了《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》的標準執行辦法公告,重點要求要按(車軸與總質量)來收取通行費,新的車型管理辦法今天已經正式啟用進入實施階段!
新標準,由原先預計的2020年1月1日實施,提前到了2019年11月1日執行,限超載迫在眉捷。
新標準相比2003版標準相比,做了以下幾個整改:
1、不按車輛的額定載重量來劃分車型,大噸小標時代已經過去
新標準中,以軸數,總質量和車長來劃分
2、車型分為以下幾個類型
1類車 2類車 二軸貨車
三軸貨車 四軸貨車 五軸汽車列車
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
1類車 車長小于6米,車貨總質量4.5噸以下
2類車 車長小于6米,車貨總質量4.5噸及以上
三軸貨車 車貨總質量25噸(車貨總重不超過27噸)
四軸貨車 車貨總質量31噸(車貨總重不超過36噸)
五軸汽車列車 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3噸
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 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9噸(單軸牽引車驅動軸車貨總重不超過46噸)
新規2019年11月1日執行后,超載違法運輸貨車油罐車,危險品運輸車等超重超載車輛,將不能駛入高速公路,高速入口不停車稱重,所有違法車量將無法進入高速公路!~